“2023年3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共提出六方面31条政策措施。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大型骨干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等发展目标,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
”2023年3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共提出六方面31条政策措施。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大型骨干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等发展目标,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
梯度培育新型储能企业。鼓励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大力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打造链主企业引领、单项冠军企业攻坚、专精特新企业铸基的世界一流新型储能企业群。遴选新型储能产业链“链主”企业,完善“省长”直通车的长效服务工作机制,在产业促进、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领域,依规予以重点支持。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等优质新型储能企业。
加大优质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制定内外资招商一体化政策,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编制招商图谱和路线图,运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建立产业链招商数据库,细化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强化以商招商、以链招商、以侨招商、靶向招商,积极引进一批新型储能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服务机构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利用好广交会、进博会、高交会、投洽会及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举办新型储能经贸论坛和产业招商活动,吸引优质新型储能项目在粤落地。
积极开拓海外储能市场。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国家级新型储能产品进出口物流中心。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组建联合体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顺应欧洲、北美、东南亚、非洲等市场用能需求,提升“家用光伏+储能”、便携式储能产品设计兼容性和经济性,持续扩大国际市场贸易份额。积极拓展储能产品在海外数据中心备用、特种车辆移动储能等细分领域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团出海,推动广东储能产品、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走出去,形成“广东总部+海外基地+全球网络”的经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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