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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确保光伏帮扶工程项目2025年底前并网发电

关键词:光伏帮扶工程项目光伏项目光伏帮扶电站

时间:2024-07-15 13:31:00      来源:互联网

7月12日,内蒙古包头市农牧局公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固阳县推广户用光伏 增加群众收入的提案》(编号为0575)的答复。

7月12日,内蒙古包头市农牧局公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固阳县推广户用光伏 增加群众收入的提案》(编号为0575)的答复。

答复文件表示,2024-2025年,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实现有发展条件,有发展意愿的帮扶对象所在嘎查村全面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帮扶年度监测收入标准以下的(家庭年收入人均低于7500元)农村牧区重点监测对象3930人(其中固阳县2310人),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包头成立市光伏帮扶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光伏帮扶项目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刘海泉副市长、张斌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光伏帮扶项目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发改委和农牧局。各旗县区成立相应光伏帮扶电站工作小组,作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统一组织协调区域光伏帮扶工程实施,按照光伏帮扶总体要求,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光伏帮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招标选择项目承建企业,组织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信息报送、收益分配等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光伏帮扶项目。确保光伏帮扶工程项目2025年底前并网发电。

详情如下:

 

包头市农牧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575号提案的答复

刘世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固阳县推广户用光伏 增加群众收入的提案(编号为0575)”意见,已收悉。现结合市农牧局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对固阳县的帮扶力度。具体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光伏帮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二、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2024-2025年,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实现有发展条件,有发展意愿的帮扶对象所在嘎查村全面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帮扶年度监测收入标准以下的(家庭年收入人均低于7500元)农村牧区重点监测对象3930人(其中固阳县2310人),助力乡村振兴。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加帮扶对象统建统营、产权归村的模式。根据本市帮扶对象规模与分布,结合地区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交通运输条件等基本条件,在帮扶对象集中嘎查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对于帮扶对象较少的嘎查村,可采用联建方式。

2024年多方筹集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资金、按规定可整合使用的涉农涉牧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的到户到人衔接资金,优先推动固阳县(自治区乡村振兴帮扶县)光伏帮扶工程落地实施。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光伏帮扶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光伏帮扶项目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刘海泉副市长、张斌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光伏帮扶项目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发改委和农牧局。各旗县区成立相应光伏帮扶电站工作小组,作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统一组织协调区域光伏帮扶工程实施,按照光伏帮扶总体要求,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光伏帮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招标选择项目承建企业,组织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信息报送、收益分配等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光伏帮扶项目。确保光伏帮扶工程项目2025年底前并网发电。

2.明确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实施和综合协调,光伏指标落实、项目备案,推进光伏帮扶工作落实。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各旗县区光伏帮扶工程资金来源,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光伏帮扶电站信息监测工作,将帮扶电站关联的帮扶人口、收益分配等信息及时录入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并做好数据动态更新和统计分析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应急管理局要做好光伏帮扶工程安全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电力公司负责落实光伏帮扶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做好接入、消纳工作和电费结算工作,国有投资公司负责联系乡镇、村户的电费结算。各乡镇负责组织好电站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尽可能简化相关手续流程,支持电站建设,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3.加强项目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全程对光伏帮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重点监管年度计划执行、并网服务、资金结算、收益分配、第三方服务以及市场秩序情况,保证光伏帮扶项目正常运营、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或拆除,积极协调参与村企化解矛盾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光伏帮扶村级电站资产确权为村集体、联村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项目旗县区组建代管公司负责电站的日常的运营管理。

4.加强宣传引导。各旗县区、相关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光伏帮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帮扶的积极性。加大光伏知识普及和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帮扶对象对光伏发电的认识程度和配合运行维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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