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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到2030年力争风电、光伏装机达5GW

关键词:光伏装机量碳达峰湖南光伏市场

时间:2024-10-30 14:09:37      来源:互联网

10月23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月23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打造“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重点依托资源禀赋较好,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支持“风/光+储能”开发模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

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支持园区结合消纳条件积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园区等多场景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同时,加快全市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加快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为湖南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

《通知》还指出,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支持在荒山、废弃工业场地及周边协同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风电、光伏发电、植物碳汇等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加强“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体系的衔接。探索风光储设施,强化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尤其是大功率电容、电阻、动力电池、镍氢电池、石墨烯固态电容、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重点打造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镍氢电池关键材料,加强电解液、动力电池隔膜的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发电装备的设计、研发,发展风电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以太阳能光伏硅片、磁性材料、蓝宝石、碳化硅为重点,推动消费电子和光伏产业链智能装备研发技术升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力发电机、光伏控制器、风机控制器以及光伏并网逆变器和风机并网逆变器等系列产品的升级。

全文如下: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发改能源〔2024〕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益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供需互动、同向发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系统观念、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从益阳市情出发,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用能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强化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落实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构建具有益阳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锚定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力争全市能源领域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实现达峰。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1.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打造“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重点依托资源禀赋较好,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支持“风/光+储能”开发模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支持园区结合消纳条件积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园区等多场景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2.积极推动水电深度挖潜和其它清洁能源发电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重点对现有大型水电站进行扩机提质,有序推进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大型水库项目建设。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对老旧电站设备实施改造与技术升级,实现市域内多点式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托管。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全市垃圾处置能力。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鼓励沼气、液体生物燃料、液体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核电场址保护工作。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1万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充分挖掘益阳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开展浅层地热能集中规模化应用,以资水沿岸及以南区域为重点,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积极发展地表水源和污水水源热泵,积极在适宜地源热泵系统开发的地区开展小型浅层地热能开发试点项目。鼓励新开发片区将地热能集中供暖/冷作为必备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老城区探索开展地热能集中供暖/冷改造试点,建设冬暖夏凉幸福新益阳。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应用;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在具有稳定燃料来源和热负荷的工业园区就近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供气项目,重点推动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全面推动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4.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作用

筑牢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底线,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充分发挥煤电项目对全市、长株潭地区兜底保障作用,优化存量煤电机组运行,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煤电扩建,提高煤电能效准入门槛,加快推动已开工煤电项目建成投产,新建的煤电机组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到2025年,全市支撑性煤电装机规模达380万千瓦以上。

5.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锚定“源网荷储运”各环节,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积极构建坚强电网主网架,拓宽省网电力输送通道,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接入点。加快建设桃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电网县级全覆盖。加快全市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加快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为湖南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等智慧高效用能模式,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衔接和多源协调,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形成结构合理、绿色智能、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市电网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5%以上。

专栏1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1.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行动。风电: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光伏: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生物质:推动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2.调节性电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行动。抽水蓄能:积极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煤电灵活性改造:优先提升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锅炉稳燃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新型储能: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

3.适应新能源跃升发展的电网构建行动。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满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和高效消纳。加快建设桃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区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电网县级全覆盖;依托500千伏变电站新建补强区域网架结构,科学实施分区分片运行。推动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二)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

1.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除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煤电、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组织建材、煤电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实施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对涉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因地制宜推动“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产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和散煤。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推进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油品,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推进“气化湖南”益阳工程建设,加快沅江市、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乡镇分布式燃气微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天然气“进镇入乡”,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积极开拓工业消费市场,支持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户直供,引导机电、医疗、轻纺及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利用天然气。持续扩大居民商服用户市场,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现有未覆盖燃气居民加装燃气“愿装尽装”,稳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

2.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用能,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优选企业厂房屋顶、厂区空地,发挥企业产权集中、厂房屋顶单体屋面面积较大等优势,因地制宜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分布式光伏适当配备一定容量比例储能电站,推动提升分布式光伏对电网的灵活调节能力,逐步形成以分布式光伏电力为核心,企业负荷侧、储能侧协调平衡优化的绿色微电网。提升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技改升级,全面对标对表重点耗能行业单位产品基准能耗水平与标杆能耗水平,培育能效“领跑者”。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发电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供电、用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鼓励应用多式联运,加快推进洞庭湖区、资水航道建设,畅通上下游。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益阳市洞庭湖泛长江流域船舶油改气(LNG)及港口岸电建设项目推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3.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进一步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在工业领域的不同行业、不同用能形式、不同生产环节全面推广应用电转供热、电转动力等电能替代形式,扩大全市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不达标燃煤锅炉淘汰范围,推广电锅炉、电炉窑、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组织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购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资水等流域主要港口岸电全覆盖工程,提升港口岸电覆盖率和使用率。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依托政府机关、高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全电中央空调、热泵、电锅炉等技术应用。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电能替代设备。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在农业副产品加工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大力推广电制茶技术,推动电保温设备、电熔炉、空气源热泵在制茶领域的全方位应用,提高农业生产质效。

4.大力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

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需求可调控、能量可交互的新型负荷,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积极推广“新能源+”的发展模式,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加快构建以分布式储能和虚拟电厂为核心的新型智能可控负荷体系,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灵活响应能力参与系统调峰,开展综合能源管理。

专栏2  用能方式绿色转型重点行动

1.“气化益阳”行动。提升天然气通达能力,推动沅江市、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乡镇分布式燃气微管网项目建设;优化管网布局,建设南县、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2.“电动益阳”行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在公共交通、家用、货运等领域应用,推广电动船舶、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交通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有序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公用停车场、服务区等地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用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不少于16500个(含私家桩)。

3.园区用能系统改造行动。优化园区能源系统,在益阳高新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长春经开区、沅江高新区、桃江高新区等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推广集中“三联供”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对园区燃煤锅炉、余热锅炉、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增加分布式清洁能源供应,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与常规能源多能互补的供能模式。

4.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行动。依托南县国家“整县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在居民生活、交通枢纽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既有和新建建筑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发展。

5.低碳零碳乡村建设行动。引导一批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化改造,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供能,促进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1.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我市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对照国家、省标准要求,加强县市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健全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推进温室气体排放实测技术发展,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倡导重点能源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2.推动能源产业节能降碳

推动煤炭清洁低碳运输,进一步提升市外优质煤炭调入能力,加强流通环节煤炭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严防劣质煤炭在我市流通、销售和使用。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强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加快推进全市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的淘汰改造,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并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2025年,全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

3.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积极推动煤炭转化、储运等环节的余热、余压等余能资源回收利用,在水泥、化工等行业优先布局余能综合发电项目,提升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挥益阳市静脉产业园示范作用,推进安化经开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铅蓄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到2025年,在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和桃江县建设4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300万吨左右。

4.加强能源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支持在荒山、废弃工业场地及周边协同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风电、光伏发电、植物碳汇等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加强“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体系的衔接。探索风光储设施,强化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3  能源产业链减碳重点行动

1.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碳行动。推动煤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汽轮机流通部分改造,到2025年,力争市域范围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5.66克/千瓦时。

2.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行动。促进煤电机组向热电联产机组转型,推动煤电机组抽汽供热改造,积极拓展工业供热市场,适当发展长输供热项目。到2025年,力争市域范围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2.7克/千瓦时。

3.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能源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更大强度实现节能降碳。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研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驱动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上下游龙头企业重点关注新能源及电工装备、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能源数字化等领域,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和领军团队,重点支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需求,支持益阳市高等院校与长沙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能源、环境、材料、生物、计算机等相关学科开展合作交流,培养复合型绿色低碳人才,加强技术转化和服务人才培养,构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

2.促进低碳先进技术转化应用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低碳技术领域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益阳)及县市区平台建设,推进科技要素市场化。实施创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支持“校院企”等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商业模式研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切实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登记、转移转化速度。促进数字化与低碳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多能共用及能源互联先进技术。积极探索开展储能、智能电网、氢能产业、装配式建筑技术、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领域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构建面向应用需求的创新成果评价激励机制,深入实施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政策,奖励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和绿色技术创新首次应用的示范工程。

专栏4  能源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能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攻关。充分利用本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中心已有的充沛算力、存储和网络资源,进一步加强数字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全市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储能灵活高效利用。开展综合能源与数字能源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推进全市能碳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多层级能耗和碳排放数据一体采集、一体统计、一体监测。

2、新能源及电力装备技术攻关。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尤其是大功率电容、电阻、动力电池、镍氢电池、石墨烯固态电容、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重点打造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镍氢电池关键材料,加强电解液、动力电池隔膜的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发电装备的设计、研发,发展风电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以太阳能光伏硅片、磁性材料、蓝宝石、碳化硅为重点,推动消费电子和光伏产业链智能装备研发技术升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力发电机、光伏控制器、风机控制器以及光伏并网逆变器和风机并网逆变器等系列产品的升级。

3、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攻关。鼓励在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具备氢能生产、利用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园区,加强富氢尾气PSA提纯制氢及高效利用、高性能燃料电池及高效氢气制取、纯化、储运和加氢站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重点突破大规模、高效率、长寿命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研究电解水制氢技术、合成氨技术以及氨燃烧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一体化协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氢能冶金、水泥熟料煅烧氢能利用技术。

(五)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

1.参与构建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

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发挥益阳市省内重要能源基地优势,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依托益阳高新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发展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推进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2.完善支持能源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政策

统筹整合现有符合条件的各类新能源项目,包装形成能源低碳转型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省级专项债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以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为基础开发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节能降碳融资渠道。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交通工具购置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及湖南省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加快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3.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风险管控机制

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供,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种极端情况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强化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科学布局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充分发挥大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作用,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加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加快成品油和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县市区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与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衔接,统筹推进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行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做好专项规划、部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科学衔接,使各类规划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政策取向、重大项目等方面保持协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能源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全市能源低碳转型。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宣传引导。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培训、知识培训和教育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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